,舌头又打了个结,用食指梳了梳周红的鬓角,“你现在看起来一定很傻,笨蛋。”
是,很傻,周红躺在床上仰视白思源,银白夜色中他依旧美得让人心颤,即使他已经……是做父亲的年龄了。
周红想到初次见面那个暴雨天他天鹅般高傲起的脖颈,不搭理人的尖下巴,睥睨一切的瞎眼睛。
她突然噗嗤畅快大笑出声,之前是小巫师,现在是女王陛下。
都那样了还觉得自己伪装得天衣无缝呢,他身上异国的君主立宪味道还不逼人吗,说白了,拽得不像普通人。
正好她卑贱而平庸,热爱玷污所有的精英。
太沐猴而冠了!一个名门少爷囤居于自己的臂弯像个从事服务业的人员呢!谁敢说乞丐不会被亮晶晶的宝石吸引,嘴上都说,啊,华而不实的东西,其实要有人无条件馈赠,肯定也喜笑颜开不是吗。
只是世界上无条件的东西,好少好少,砂海淘金似的越来越少。
她或许曾经给过一些人无条件的东西,但那也不是出于她自愿,比如转移她的ci设计让她打白工,或者欠她的人情混好了就拉黑的,她往往懒得追究。
于是小人们又开始在她的大脑里吵架了。
一个穿着白衬衫继续嘟囔着什么生命不可承受之轻,什么自由价更高,一个卷毛的捂着耳朵大声嚷着能不能不要说这些酸腐的怪话了,都是隔靴挠痒罢了!好风凭借力,送我上青云!一个说你们别吵了吵架对大家没好处,被规训过的灵魂有什么好吵的,反刍社会的呕吐物有意思吗。
脑子乱得不可开交之际,女人的指尖老实地爬上白思源直立挺拔的腰身,轻轻握住。
“让我见周礼群一面吧,我有点事情想和他交代,你也看到了,他很乖,尊敬你,低眉顺目,全无遗恨,一片冰心在玉壶。”
白思源眯眯眼,缓缓披衣下床,裸足在羊绒地毯上游戏般四处晃动,不知道从房间什么地方传出一阵若有若无的笑声,带着不屑,甚至冷漠。
显然后面的话白思源听不全懂,但是:“fe。”
怎么拴住女人?白思源有十几年没有思索过这个课题了,久到想起便觉得是一种耻辱,一种庸俗。
热衷这个课题的时候还小,后来他只用鞭子和枪,就能让人瘫软在他的脚下。
喉咙中难散去的喑哑让白思源深知拴住她有多么不易。然而,太易拴住的爱人又多么无味,激不起白思源的热情,激不起白思源的本性。
他恨这不容易拴住的秉性,恨得牙痒,也贱得最爱。
叛道离经,命星中排布着过多的精力,野性和闲情,而周红正好耗着他,他今后的一生也许都要在进行这一场斗争。
想到此,白思源掩住鼻尖好讥讽,也好冷静:她是自由潇洒惯了的,半工作半爱好地常年和各种男人厮混,他即使是淫魔一个,单枪匹马也拢不住她。
所以,他要给这位胡迪尼女士空间,这空间刚刚够她乐的,玩的,恰好叫她不觉得人生乏味。将她放得太松,她要跑;勒得太紧了,她不自在又要发疯,唯有不松不紧地由她撒撒性,才是正好。
无论多少人喜欢周红,这女人功成名就又最终回家,只能和他做爱,在他身上发泄,同他养孩子又和他埋在一起,如此如此,如何不算他白思源的功勋呢。
“好思思,你真是通情达理的好思思。”女人守在他身边听他打电话,抱住他晃晃,呼吸温热。
白思源多希望她永远都这么乖,知道他的好,不要再不识好歹,有眼无珠。
可惜他貌似没有好消息告诉周红了。
“宋卡说他从座机到私人号码打遍了,你想得很好啊,不过也要他同意见你才行,”白思源放下手机,安慰周红,“男孩子长大都会对年长者光环祛魅,没有例外的。”
“祛魅……你现在竟然会这么学术的词啦。”
“那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吗。”
周红单手托住下巴,酒红长发沉重散落,像块坏死的息肉长在背上,压弯了她的脊梁,蓄势待发地吞噬。
造物主有公式,一般长得高比例好的,手指也特长,这女人就是,托下巴的动作,别人中指撑死了到颧骨,她碰到眉尾绰绰有余,她就那样轻轻地点着太阳穴。
周红啊周红,可怜的务虚者,我蹒跚的孩子啊,不要思考了,不要思考了,这是一个读书太多反而愚蠢的时代,一个思考太多反而不美时代。
既然思考了十几年一无所获,既然非要有一个坐享其成的人,为什么不能是你呢。
你已经哭太久了,孤独太久了,你爱所有人,所有好与不好的人,爱得太久了,爱得太累了,爱得太不幸福了。
可那时候周红只觉得,美好的-,就是上位者赢两次。
【2】
2013年3月,杭州,和山,一个破地方,那种打车的时候探头说着“诶呦师傅再往前一点再往前一点”把司机骗过来的地方。
因为是山,下着雨更加烟气蒙蒙,潮湿破败且灰绿。
车里钻出来一个男生,把书和平板放在头顶挡雨,又实在难掩一副情窦初开的湿润可爱样子:“寿姐姐,昨天,昨天谢谢你。”
“今天就不谢谢我了。”
“今天也谢谢你!谢谢你送我回学校!不然真的打不到车了。”
第一次去酒吧,和他一起的朋友说了去厕所后再没回来过,他倒霉地连抽三次小姐牌,被拼桌的男人灌得全身上下能动的只有眼珠子。
“不用谢小朋友,好好学习,天天向上。”女人微微颔首把烟放在嘴里点燃,捻在指尖,玩味地挑眉示意。
一句小朋友给洛可可叫得脸蛋酡红,一头小熊似的卷毛本来被淋趴了又炸一遍,等等等等,他可都大三了。
舍友好奇劳什子的寿利施,上网查了查,显然是无名无姓之辈,使了什么手段一夜把工大萌神兼院士向洋洋之子迷得不要不要的。
洛可可羞恼的声音飞扬在吹风机的轰鸣里:“你们不许人肉她,我要去接我妹的书法课了。”
教他妹妹书法的是一个真正的大家,美院教授,和山这附近几所破烂大学校名都是他写的,一个校名要几百万,这还是情怀价啦——教授就喜欢这座小山包,平时就住山里,他妻子被安排在附近承了情的大学里当水课讲师。
小妹六岁,所有的兴趣班平时都是家教老师接来送去的,今天特殊些,妈妈从燕平回来了,想女儿了,亲自上山。
青石板阶梯,藏在不歇春芳里,走过的人,裤脚会湿,洛可可只能走到半路把裤子卷起来,他有好细长的跟腱,很突出也很美丽,小腿笔直,白得像植物茎块。
辛夷坞。
木末芙蓉花,山中发红萼。
涧户寂无人,纷纷开且落。
唐,王维,癸巳年叁月捌日熹熹书。
向洋洋等到女儿落笔,背着手轻轻念出宣纸上的字,抬眼一瞥桌前站的一老一少两个教授,欣慰且得意:“二宝,你喜欢这首诗?来讲讲?”
小姑娘毫不怯场,眸中灵气炸现:“孤寂无人的山里,芙蓉花在枝头绽花吐蕊,如烂漫红霞般艳丽。山谷杳无人迹,没人知道、更无人欣赏它们生命的存在和美好。妈妈,我喜欢这份独自开放,又默默凋零的强大与自信,生死明灭,来去自由。没有怒放的欣喜,也无凋零的悲哀,一切随缘任运。”
“熹熹已经能体会到禅之境,幼童有一颗无尘埃的明亮的心,是可以去感受欣赏一切美的—